关于转发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27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教育部社科司下发《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31号)。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2020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的选题重点是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宣传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申请者要紧紧围绕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8-10万元。

二、 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二) 最终成果为:(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3)调研咨询报告,有省部级以上部门的采纳证明;(4)学术理论专著。

三、 申报条件

(一) 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 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5. 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 申请程序

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只能经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传。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修改及遴选,请各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于201992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本专项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 2020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下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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