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27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教育部社科司下发《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32号)。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内容

(一)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 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二) 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三)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 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5. 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 申请程序

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只能经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传,且限量上报。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修改及遴选,请各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于201992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本专项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的通知

2.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 2020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下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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