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27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938号)。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专项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资助

(二)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2. 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4. 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 申报要求

1. 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网址:http://www.ywky.org)“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填写和提交。

2. 依据《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附件)申报的项目,项目类型请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带一路专项或信息化专项,指南中的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除注明题目自定的专项项目外,其他项目名称不得更改。已通过初审的2019年中青班项目和民族班项目请选择相应项目类型填报。除以上项目外,请勿选择其他项目类型,如填报视为无效申报。

所有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011,申报时请注意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重大项目3年,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2年。

3.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申请人在20199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待完成修改后再在系统上提交并交纸质版(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至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室)。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

3.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2019

4.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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