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申报2026年度汕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0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处、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汕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指南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汕头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发挥社科界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根据下列选题方向,聚焦汕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某个重要问题开展研究,具体题目自行拟定。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特区实践

2.“广货行天下”的实践与探索

3.南澳总兵府历史文化研究

4.推动“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创新发展

5.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

6.以“侨”为“桥”深度融湾

7.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

8.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9.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

10.推动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11.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2.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13.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4.加强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5.传承弘扬潮汕优秀历史文化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 申报人为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和成果,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为课题责任单位。

2.凡具备主持课题立项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科研及教学工作者申报立项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方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 申报课题组主要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应不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6人。申请人员应在相关栏目内签字。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的,每人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课题。

(二)申报课题

1. 按照选题方向进行申报,具体申报题目自拟,题目表述应科学、规范、简明。

2. 申报课题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 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字数不低于1.5万字。要求根据最新形势和情况、运用最新数据和成果,归纳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注重原创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四、申报流程

1. 课题申报者填写《2026年度汕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由各申请单位统一汇总整理,填写《2026年度汕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6年5月20日中午11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hibaolian6102@xhsysu.edu.cn,主题标注“学院名称+汕头社科”字样。

2.我处审核电子版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


五、其他事项

1. 市社科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并提出立项名单。立项通知及获准立项名单将通知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

2. 市社科联将于2026年底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工作。立项课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报送结项申请材料。结项鉴定“合格”等次以上的发放结项证书。


联系人:池宝莲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2 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科研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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