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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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范围: 1.涉及医学实验、药物临床试验、动物实验、生物实验等; 2.所审查的生物或医学实验、高水平论文及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必须为我校师生,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广州新华学院。联系人:池老师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更新时间:2025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