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指南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守艺术理想,扎根生活、潜心创作,追求德艺双馨,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青年文艺工作者。
重点资助在本专业、本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号召力的青年艺术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者;尚在成长、发展期但具有才华、潜质和创新精神,给予支持有望成长为优秀人才的青年艺术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者。
二、资助范围
(一)戏剧编剧、曲本作者
(二)音乐作曲
(三)舞台艺术导演、编导
(四)舞台艺术表演人才
(五)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创作人才
(六)工艺美术创作、艺术设计人才
(七)舞台艺术和美术评论人才
三、申请额度
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资助方式
(一)对立项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
(二)项目经费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五、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符合其中1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2)受聘、就读于大陆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的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受聘、就读于大陆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的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应由其受聘、就读的艺术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出具推荐意见。
(二)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项目主体,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美术个人创作资助项目”的项目主体,在资助项目尚未提交结项验收前,不能申报本项目。
六、申报数量
同一项目申报主体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七、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5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九、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身份证;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和中国公民身份的证明;台湾地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项目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交获奖、参展、参演证书。
(四)申报材料中若有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作品,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五)项目申报主体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
(六)申报戏剧编剧、曲本作者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2至3部剧本、曲本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
(七)申报音乐作曲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2至3部作品的乐谱、音频或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思、音乐小样及其乐谱。
(八)申报舞台艺术导演、编导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执导的2至3部作品的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
(九)申报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演出的2至3部舞台艺术作品视频文件,其中至少有1部为本人单独表演的、不超过15分钟的作品,以及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部分彩排视频。
(十)申报绘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工艺美术创作和艺术设计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5至10幅作品照片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十一)申报舞台艺术和美术评论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撰写且公开发表的2至3篇评论文章和申报项目的评论内容、基本思路。
以上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十、注意事项
以上电子版材料由各申请单位统一汇总材料,于2025年5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hibaolian@gzxhxy95.wecom.work,主题标注“院系名称+国家艺术2026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字样。
联系人:池宝莲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
东莞校区格物楼2 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科研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