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关于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东社联通〔2023〕3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围绕东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等中心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社科研究成果,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奋力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招标课题

本次招标课题10,课题名称详见《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附件1)。每项招标课题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的标书不予受理。

三、投标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潜心科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若不具备,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有课题研究成果获得肯定的除外。

(三)课题组成员对所投标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1项课题应标,可担任1项其他招标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四、结题要求

(一)本次常规课题完成时间为7个月,从中标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成果初稿须在2023年10月中旬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23年11月下旬前完成。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中标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可转化为内参的咨政报告。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

五、课题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本次课题申报的受理时间截止为2022年3月9日下午14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及《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一览表》由各申请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电子文档请发送至:drlyy@xhsysu.edu.cn。(主题标注:“院系名称+2023年东莞社科重点咨政”字样。)

3.待我处审核无误后,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一览表》一式1份)。

联系人:黎滟滟

地址:广州校区办公楼304/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附件:

 附件1: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docx

 附件2: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3: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23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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