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4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关于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东社联通〔20213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抢抓三区叠加重大机遇,深入实施省1+1+9工作部署和市1+1+6工作思路这一要求,围绕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社科研究成果,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为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作出应有贡献。

二、招标课题

本次招标课题共10个,课题名称详见《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附件2)。每个招标课题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个课题资助6万元。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的标书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潜心科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若不具备,原则上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有课题研究成果获得肯定的除外。

(三)课题组成员对所投标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1个课题应标,不可在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中担任课题组成员。

五、结题要求

(一)本次招标课题完成时间为7个月,从中标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成果初稿须在202110月下旬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2111月下旬提交。

(二)中标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可转化为内参的咨政报告。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

六、课题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纸质版材料

1.《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附件3)一式4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

3.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由各申请单位汇总提交申请书及《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及修改,请在2021310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409943053@qq.com,并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黎滟滟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附件:

1. 东社联通〔2021〕3号:关于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 .pdf

2. 附件1: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docx

3. 附件2: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docx

4. 附件3: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xls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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