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科学研究计划的导向作用,支持和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根据市科技局与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3所高水平大学,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11家高水平医院分别签署《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合作协议》,现启动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专题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项目组织单位遴选推荐,市科技局按程序审核确定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支持领域

本专题支持设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两类项目。

(一)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支持在广州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要任务,结合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创新的规划布局,按“择优、择重、择需”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的优势学科方向,新建一批广州市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

(一)面向对象。

一是与高水平大学联合资助项目根据共建出资情况面向暨南大学及其直属单位,或面向广州大学及其直属单位,或面向广州医科大学及其直属单位;二是与高水平医院联合资助项目根据共建出资情况,面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11家医院。

(二)组织单位。

“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由相关的“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遴选、过程管理和验收等工作。一是与高水平大学联合资助项目的组织单位为申报单位所属大学。二是与高水平医院联合资助项目的组织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均为该高水平医院。

1.申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其他条件。

申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实验室建设内容具有前瞻性,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思路清晰,近、中、远期任务和目标合理。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市、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2)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鼓励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参与实验室建设。科研团队应有固定在职研究人员,学术带头人需为正高职称。科研团队近三年(2019—2021年)有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工作经验。

(3)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科研实验室使用场地较集中,场地面积和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满足科研实验活动需要,具备规范的实验室运行管理规定。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服务。

(4)有较强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科研团队近五年(2017—2021年)在国内或省、市内相关方向和领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省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等)。

(三)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项目负责人应为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报限制

(一)该专题项目申报可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项目申报书;其中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

2.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二)申报人登陆广州科技大脑,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审核。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资助强度介于20万—200万元/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资助强度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项。项目经费按照各单位科技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八、实施期限

项目周期2年。项目起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九、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三)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9时;截止时间为5月5日中午12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黎滟滟

地址:广州校区办公楼304/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20-8267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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