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评选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学研究先进个人审查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5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学术氛围、提高科研能力,加强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学校于2019年11月组织举办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术月”活动。

2018年度科学研究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作为活动内容之一,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举办2019年“学术月”活动的通知(中新学科〔2019〕3号)的安排,学科与科技管理处(以下简称“科技处”)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科学研究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参加本次评选的有13个单位,31名教师。由各单位推荐上报,科技处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现将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学研究先进个人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止,共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并写明联系人或异议提出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科技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超过公示期,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秋娴、王丽丽

联系方式:020-87211830,690774472qq.com

 020-37206572,182099926@qq.com


附件:

   1.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学研究先进个人评选标准.docx

   2.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学研究先进个人审查结果一览表.docx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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