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1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下发了《2019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195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指南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填报。

一、 资助项目类型

(一)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2.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在职[195911日(含)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70周岁。

3.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申报。

4. 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报有关要求。

(二) 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分为20万元/项和5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3,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 按照《2019年度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领域、方向、申报代码和要求申报,不在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 其他有关说明

重点项目请选择“温氏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专题申报,并按照指南要求准确填写申报代码。

二、 申报有关要求

(一) 申报限项要求

1. 本年度省联合基金(包括粤穗、粤深、粤佛、粤莞、温氏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限申报1项。

2. 申请人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不得超过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 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立项1项省基金项目。

4. 申请人已获得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5. 申请人项目已进入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库的,除该入库项目外,已有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项目)在研的,不得再次申报。

6.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7.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01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二) 科研诚信要求

1. 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 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4. 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 合作研究要求

1. 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3. 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报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经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

(四) 申报时间要求

请申请人按时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填写申报书。未有账号的申请人请与联系人联系获取账号。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查及修改,请在201911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纸质版材料无需提交。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 2019 年度温氏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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