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2017-2018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活动的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会计学会发布了《关于组织广东省2017-2018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活动的通知》(粤会学会〔2017〕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课题组可自行选择课题招标项目,每个课题由3-6人组成的课题组承担,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会计理论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联合申请的课题,可设立两名课题主持人,理论研究机构1名,实务部门1名。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与招标课题相关的知识;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同时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主持人申请课题,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联合申请的课题须经双方单位批准。
    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主持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二、
课题评标
   
省会计学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会计课题进行分类评审,包括对研究内容、工作方案、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予以批准立项,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布立项名单。

    三、跟踪管理及中期报告
   
省会计学会对所有中标课题组所承担的课题,进行跟踪管理。中标课题组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保障会计科研项目进度,于2018年4月31日前报送课题研究进度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开题以来,课题组成员、分工的变化情况;课题研究的进展状况;课题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相应的研究方案修正情况;下一步研究工作的具体设想与安排。对研究过程中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者,将取消课题项目的研究资格。

    四、结题要求
   
凡中标课题务必在2018年9月14日前结题并报送省会计学会(秘书处),不按时结题者视为放弃。

    五、课题评审及奖励
   
所有中标课题结题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会计课题进行分类评审,包括对课题的研究方向、完成时间、完成质量等各种指标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布。
省会计学会对评审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课题一次性奖励一定的课题经费,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结集出版
   
对评审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省会计学会将组织编辑会计理论专辑,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及修改,请各申请人在2017年9月14日前将填写好的前《广东省2017-2018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发至85308207@qq.com,待我处反馈意见修改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苏静娜、吴丹莹        联系方式:020-3720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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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组织广东省2017-2018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活动的通知

  2. 广东省2017-2018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指南

  3. 广东省2017-2018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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