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2016〕22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31 点击数:

科技〔2016〕22号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下发了《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办函〔2016〕279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 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xm.sinoss.net),经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组织专家组遴选上报。未有申报帐号的项目负责人,请与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联系人联系。
   三、 时间节点
   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建议各系部在2017年2月25日下午5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下载)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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