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2016〕2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预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29 点击数:

科技〔2016〕21号
经济与贸易学院、信息科学学院、会计学院:
       2017年我校将有金融工程、软件工程、审计学等3个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迎接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新院〔2016〕12号)文件精神,3个受评专业已经基本完成评审支撑材料搜集、简况表和汇报PPT撰写的准备工作。现将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组织召开学位授权申请预评审会议
       受评专业所在院系组织召开学位授权申请预评审会议,具体要求如下:
       1.预评审时间:各院系请于2017年 1月10日(星期二)前完成预评审工作,并提前2天将预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安排发给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
       2.组织评审专家:邀请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1名校内对口专业督导,2名校外相关专业的专家。
       3.评审安排:评审时间约80分钟(专业汇报陈述20分钟以内,专家提问与专业答辩60分钟以上,汇报人应为专业负责人)。
专家边查看简况表、边取听专业负责人汇报,对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基本条件》,提出问题和建议,专业负责人答辩。评审结束后,专家组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专家组评议意见表》。
       4.受评专业认真做好专家组评审意见的记录,要落实重点建设、整改的项目与内容,并对专业简况表、专业建设情况汇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月20日(星期五)前,将修改完善的简况表、汇报PPT(电子版)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专家组评议意见表》(纸质版)交到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
       5.本次专家评审费从受评专业所在院系支出。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阶段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下学期第1周召开,请各受评专业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三、中山大学专家组审核阶段
       中山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审核,受评专业负责人将赴中山大学进行陈述答辩。专家组审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接到中山大学正式通知后,另行转达。
       请各相关院系必务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的申报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是保障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凡当年未能通过审核或备案的专业,须进行整改建设并待次年重新申报,该专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将挂靠有相应授权专业的其他高校进行。
       联系人:陈建锋,电话:020-87211830,邮箱:276322639@qq.com,办公地点:广州校区行政楼304室。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专家组评议意见表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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