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申报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01 点击数:

中新学科20131

关于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系,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落实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推进我院学科专业特色建设,深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学院决定开展第三批院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精品开放课程

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目标与任务、组织与管理、基本建设要求及拍摄制作技术标准等参照《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学院已经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可以转型升级为精品开放课程。

(二)精品课程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中新院201041号)执行。

学院已经立项建设的重点课程可以申报立项为精品课程。

(三)重点课程

1.以科学的教学理念为先导,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制订合理的、具体可行的课程建设规划;

2.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团队;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条件的改进,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计课程内容和教学,成效显著。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学院连续开设了三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应为本院专任教师,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精品课程负责人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点课程负责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 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教案、教学进度表、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等教学文件齐全,教学效果良好。其中,已建成课程支撑网站或已完成优秀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和多媒体课件建设任务的课程将优先考虑给予立项和支持。

3. 精品课程组组成教师不少于3人,重点课程组教师至少有2人,且人员结构合理,并均有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经验。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课程负责人向系(部)提出申请,或由各系、部推荐申请,填写课程建设申报材料,(表格可从院学科建设与合作交流部领取或从该部网页上下载),系(部)审核后加意见上报。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及全院公示后,学院批准公布立项。

四、经费管理

第三批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拟立项课程10项左右,建设经费实行主管职能部门把关管理,分期分类投入,财务部门按项目预算分期拨款,课程组掌握使用。精品课程建设每项资助2万元,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每项资助3万元,由精品课程转型升级的精品开放课程,在其原有经费的基础上追加1万元;其中前期启动经费6000元;重点课程建设每项资助1万元,其中启动经费5000元。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精品课程为三年、重点课程为两年。学院将组织对立项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酌情追加建设经费或取消立项。

五、其他

1. 各系(部)按学院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制订本部门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计划,组织好申报工作,原则上各系(部)的申报不超过两门课程。

2. 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时间:2013527 日至 31日。

3. 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将从院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4.项目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申报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如期取得成果,并向院网络中心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相关资料的电子课件与文档,达到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旨在提高质量、培养教师、加速学科专业特色建设的目的。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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