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2013〕4号
关于开展首批精品课程结题验收的通知
外国语言文学系、医学系、药学系:
学院2010年7月公布了首批立项建设的3门精品课程,至今已近3年,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中新〔2010〕41号),学院决定开展首批立项的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采取课程负责人提供材料,学院与所属系共同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价的方式进行。
二、验收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对照本课程立项申报表及阶段检查表中要求的目标,自查完成情况,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见附件),写出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在专家组验收时向专家汇报和展示。
(二)课程负责人须为专家组验收准备以下课程建设基本材料:
1.课程及建设思路介绍、课程教学大纲;
2.选用教材及学习方法介绍;
3.课程教学方案及授课教案(含课件);
4.不少于45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况录像;
5.网上在线讨论互动方案;
6.作业习题、实验、实训、实习(实践)指导方案;
7.命题要求、考试卷(AB卷)及标准答案;
8.教学教研成果、教学团队建设和学习交流情况的材料。
(三)各课程所属系选派同行专家2名,学院派出1名组成专家组(共3人),参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在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审阅所提供的工作总结、验收申请表及课程建设基本材料后,进行评议,提出评价意见和打分,经所属系审核后交学科建设与合作交流部。
(四)对验收通过的精品课程,将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投诉将交予专家组进行甄别与审定。
(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公布审核结果。
三、日程安排
课程负责人在2013年5月15日前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及基本材料的电子版交学科建设与教学评估办公室;课程所属系(部)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专家组评议工作,将上述表格和材料交学科建设与教学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陈明哲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课程负责人
所属系(部)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1. 课程建设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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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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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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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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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所属系(部)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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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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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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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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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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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 □素质教育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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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课(不含实践) □理论课(含实践) □实践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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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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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课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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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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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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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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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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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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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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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建设中所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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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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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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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教学团队成员基本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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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课程
建设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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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课程
建设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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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经费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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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及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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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程建设立项目标完成情况
2-1教学内容建设
理论与实践教学内容改革情况(可含课程体系、内容处理、教学方法、课堂教学组织、实
践、实训环节、考核与命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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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学团队建设
2-3. 教学条件建设
课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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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与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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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学文档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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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实训场所建设(有实验、实训教学需要的课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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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
2-5. 教学效果举证
1 本学系(部)相关课程教师评价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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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生评价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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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我评价
3-1 课程的主要特色(限200字以内,不超过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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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课程目前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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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说明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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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验收评审
专家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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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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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系部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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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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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指导
委员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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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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