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直属单位:
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发布。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按程序遴选立项项目。竞争择优类项目每个专题的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3家,则不予评审立项。拟立项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管理,视2027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出库支持。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避免出现本单位领导、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项)未完成结题的、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或当年度已申报 2 项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联合申报要求。
1.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 2 个。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 2026年8月月14日 9:00 至 9 月 7日 17:00。
(二)申报平台。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
(三)账号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四)提交材料。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五)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再将任务书(一式六份)与申报书(一式一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专题业务咨询:020-39348210、83163940。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综合业务咨询:020-83163834。
五、工作安排
网络申报系统于8月14日9时开放,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7日中午12:00前完成系统提交,并由各学院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邮件命名:学院+2027科学技术普及项目)至指定邮箱drlyy@xhsysu.edu.cn,并根据我处审查反馈意见修改。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0769-82676871
邮箱:drlyy@xhsysu.edu.cn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
附件:
1.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2027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