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8-23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41049号)要求营造支持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促进更多先进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广东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现向省内的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征集“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与要求

面向省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征集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和先用后转”成果。

(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面向广东省内的各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征集十八大以来完成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典型案例,主要是指技术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行业引领带动性强的项目;成果转化的方式可以是产学研合作方式(即横向项目),也可以是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或者自行实施转化等。

(二)先用后转成果库。请高校院所筛选其中能体现科技成果赋能中小微企业以及县域发展的典型案例,并推荐纳入成果转化案例库。省内各高校院所已列入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平台的专利项目应纳入先用后转成果库。

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条款的要求,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承担本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在项目验收完成后3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将自动纳入省科技成果开放许可清单(经主管部门同意不纳入的除外)。对拟使用省科技成果开放许可清单内的知识产权,具体事宜由使用方与知识产权所有方另行约定。此类3年内未实施转化的成果将自动纳入先用后转成果库。

(三)征集的成果转化案例应为在我省落地转化的创新性较强的项目。案例领域应重点围绕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精密仪器设备等。

评选、推广优秀成果转化案例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成果转化案例库的建设情况,适时开展广东省高校院所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宣传推广可复制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示范带动广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联系方式

有相关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的完成人,920日前提交《广东省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1);符合“先用后转”成果的,请填报《广东省高校院所“先用后转”成果表》(附件2),材料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anhuiran@xhsys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科研处。



人:潘会然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通讯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


附件:

1.广东省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推荐表

2.广东省高校院所“先用后转”成果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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