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研究类)申报工作的通知》(东社联通〔2022〕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要求
(一) 在东莞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其中个人是指东莞户籍人员或最近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或连续缴满2年社保的非东莞户籍人员;获得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级及以上权威常设性奖项或获得国家、省级部门立项扶持,且作品已东莞为研究对象的作者。
(二) 通过专题会议确定的项目以及以东莞为主体、对宣传东莞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其申报主体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三) 申报主体合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研究成果的版权、评奖申报权和荣誉权等。
二、 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3大类(各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一) 国家和省级配套项目
(二) 社科优秀成果
(三) 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 申报材料要求
属个人申报的,东莞户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非东莞户籍人员需提供在莞参保的社保卡原件及有效复印件、连续缴满2年的社保清单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各类申请项目纸质材料一式6份,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加按手指模。
(一) 国家和省级配套项目
1. 《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社科配套项目);
2. 申报项目申报书、立项证书、结项证书、协议书等作证材料;
3. 相关研究成果文本。
(二) 社科优秀成果
1. 《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社科优秀成果);
2. 申报项目获得符合规定奖励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3. 研究成果文本。
(三) 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1. 《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东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2. 申报项目获得符合规定奖励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3. 研究成果文本。
四、 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的受理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aojiangzhong@xhsysu.edu.cn(邮件主题标注:“姓名+2022年东莞文化发展专项”字样)。待我处审核无误后,纸质版于8月18日前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曹将忠
联系电话:13532756060
附件:
1. 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社科类)申报指南
2. 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社科配套项目)
3. 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社科优秀成果)
4. 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东莞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科研处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