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28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组织师生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标准化试点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标准化试点项目

1.申报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重视标准化工作;

2.申报单位的工作成效或行业地位居申报地区(行业)前列,正常运作3年以上;

3.申报单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者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工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4.申报单位3年内无评估不合格的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已承担过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不得就相同或者相似项目任务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标准化示范项目

除满足上述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已通过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验收;

2.申报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工作经验或管理与经验模式具有较强典型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单位愿意公开标准体系和非涉密的标准内容,推广本单位标准化经验成果,带动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三、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申报的人员按照要求,于2024331日前填写并提交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或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提交给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潘会然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箱:panhuiran@xhsys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

附件:1.广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

2. 广东省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表

科研处

2023328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