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21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二级单位限报1项。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4年度)申请书》(附件2)

二、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三、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五、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六、报送材料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为了有足够的时间对本次项目进行遴选、形式审

查及公式,本次课题申报的受理时间截止为4 9 日,逾期不予受理。由各申报单位统一上报,电子文档请发送至:drlyy@xhsysu.edu.cn。(主题标注:“院系名称+中国民办课题”字样。)

(二)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四份。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版本)、课题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

(三)待我处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

材料必须与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负责人及成员必须在课题申请书相应的地方手写签名)。

联系人:黎滟滟

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科研

2024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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