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21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关键问题和教育领域当前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深入探索我省教育在办学模式、体制机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新模式、新路径、新办法,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

为提高申报的针对性,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下称“指导处室(单位)”)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及自身业务提出68项选题,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人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中小学、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2.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或者之前的,或在7月10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3. 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实践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资格。

四、申报程序

1.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后,由各申请单位汇总材料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匿名版及申报汇总表(word和PDF格式)发至联系人邮箱drlyy@xhsysu.edu.cn。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纸质版材料,《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黎滟滟

电话:020-87211830

 

附件:

 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pdf

 附件2: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docx

 

 

科研处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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