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中新院〔2017〕66号)中的“成果转化所得纯收入中成果完成人获得70%的收益”规定,经院系申报,科研处审查,现对已完成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公示。
广州新华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分配表
序号 |
科技成果类型 |
转化 形式 |
所在 院系 |
科技成果名称 |
专利号 |
姓名 |
奖励金额(元) |
1 |
发明 专利 |
专利权转让 |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
一种基于大数据的信息采集方法、系统及装置 |
ZL202111362989.7 |
曾青青 |
13207.544 |
2 |
技术 秘密 |
技术秘密转让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财务凭证识别系统 |
/ |
曾晓华 |
3301.886 |
合计 |
16509.43 |
注:以上奖励金额为扣除开具发票税后分配金额。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30日到2023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科研处产学研与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潘会然
电话:020-87211830
邮箱:panhuiran@xhsysu.edu.cn
科研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