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评选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先进集体”审查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04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和教研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活跃学术气氛、提升科研素养,促进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学校于2022年4月-6月组织举办广州新华学院“科技月”活动。2021年度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评选和表彰作为活动内容之一,根据《广州新华学院关于举办2022年“科技月”活动的通知》(广新科研〔2022〕5号)的安排,科研处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评选工作。

由各单位上报,科处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现将参评“2021年度科学研究先进集体”单位上交的科研成果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74日至7月8日止,共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处提出,并写明联系人或异议,提出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科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潘会然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电子邮箱:gzxhxykyc@163.com

 

附件: 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先进集体”参评单位科研成果审查结果.docx

 

科研处   

202274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