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9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国科办政〔2016〕63号)转发给你们,有相关领域作品或对该项活动感兴趣的师生们可参照本次活动事项提前做好2017年参赛准备工作。现就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稿要求
      1. 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 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科普创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推动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播出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3. 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兆—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二、投稿注意事项
      1.  第一作者可以同一身份提交科普微视频不超过2个;
      2.  多个成员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提交一次;
      3.  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许可。
      三、评选办法
      经形式审查后,由公众对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展播的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
      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丹莹、苏静娜
      电话:020-37206572、020-87211830
 
      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参加原文链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1/t20161123_129100.htm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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