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29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转发给你们: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以多元分类评价为抓手,通过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充分展示党的二十大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成就,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奖励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包括以下类型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以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成果。

三、 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四、 申报程序与申报条件

1.申报者资格:

1)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2)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为同一人的多项成果,不得由不同申报者分别申报。

3)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不超过40岁,女性申报者可相应放宽2年,不超过42岁。

4)在申报学校/单位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在没有人事关系异议的情况下,成果发表时署名标注兼职学校/单位的,可从兼职学校/单位申报。二级管理单位须承担相应管理职责。兼职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单位同意申报函和兼职学校/单位的工作证明。

5)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合作成果在第一署名人和通讯作者未作为申报者申报其他成果且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和通讯作者以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但获奖后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2.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本届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采纳时间为准。

2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时间范围为202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原则上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4)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5)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6著作类成果形式包含专著、编著、译著(外译中)、 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学术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 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3.下列成果的申报不予受理: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3)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4)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5)教材和教辅。

6)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4.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1)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

2)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

3)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五、报送时间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系限报2一个类别一项,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于2025年11月3日前将申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ojiangzhong@xhsysu.edu.cn。其他附件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11月3日前提交科研处,逾期不受理。邮件命名: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院系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箱:caojiangzhong@xhsysu.edu.cn。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②105/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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