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2025~2026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8-20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进一步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52026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515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积极开展专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步骤遴选立项项目。竞争择优类项目每个专题的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3家,则不予评审立项。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20252026年财政预算和项目落地情况择机出库支持。

申报要求

(一)各专题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3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避免出现本单位领导、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联合申报要求:

1.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联系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91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科研处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填写个人信息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再将任务书(一式份)与申报书(一式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科研处,事后奖补类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通讯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


附件:

1.20252026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

2.20252026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题事后奖补类项目

3.20252026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题定向委托类项目


 科研处 

20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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