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3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省关于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74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请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各部门请于7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送我处,包括: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书7份;

2.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2份;

4.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

1.申请书7份;

2.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2份;

4.论文等级证明材料2份;

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2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1.申请书7份;

2.学术著作7套;

3.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

上述材料不予退回,我处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20-87211830,0769-82676871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

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



附件:

1.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 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

3. 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

4.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 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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