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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国认识教育的“三大属性”以及大会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教育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方法特征和行动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研究专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铸魂工程、基础教育提质工程、职业教育培优工程、高等教育创新工程、教育改革攻坚工程、教育对外开放工程、“新强师工程”、教育安全守护工程等“八大工程”,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及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教育对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包括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此次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立项方式及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取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五、注意事项
1.若课题负责人未曾登录平台,须在登录首页,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参考页面提示如实填写并提交用户注册信息,注册信息激活后可登陆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2.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6日上午9点。
3.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
六、时间节点
由于本次项目限项,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及修改,请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后,由各申请单位汇总材料于2025年6月8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主题标注“院系名称+2025年高等教育”,发至联系人邮箱drlyy@xhsysu.edu.cn。
逾期不接受申请。届时我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在公示后上报。
联系人:黎滟滟
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2 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附件:
1.2025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2.2024年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仅供参考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