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充分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升我校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数量,现对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进行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4年。
(详情可见附件1:面上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2025版)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特别注重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面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开放申请,与内地依托单位申请人采用相同的资助模式和评审标准。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正式受聘于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在聘(站)博士后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详情可见附件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2025版)
鉴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尚未正式发布,有申请意向的教师可参考2024年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围绕各自专业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优势拟定选题、选择研究方向,待2025年项目指南正式发布后再作适当调整。
二、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统一和院系秘书联系,由院系统一收集表格信息,和我处联系申请开户,于2025年1月16日前提交表格“添加人员Excel模版2025-01-10”。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4.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5.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6.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7.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初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下午17点前。由各学院统一报送,发送至指定邮箱drlyy@xhsysu.edu.cn,主题标注“院系名称+2025年国自然科学”字样。
联系人:黎滟滟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
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
附件:
1. 面上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25
2. 面上项目-正文
3. 青年科学基金-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2025
4.青年科学基金-正文
5.添加人员Excel模版2025-01-10
科研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