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推动我校科研成果转化,推出学术精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依据《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广新科研〔20244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

一、资助范围

拟资助符合各学科方向的基础理论创新研究、应用研究等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书稿以及具有突出特色的学术书稿;重点资助具有鲜明主题的系列丛书;在各学科领域中特别有价值的著作。所资助的著作应在其所在学科领域内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基础理论类著作应具有原创性,能够对推动学科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传承中华文化与弘扬民族精神起到重要作用;应用研究类著作应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对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具有重大价值),研究新兴领域的跨学科类著作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

二、资助要求

(一)申请人原则上应是广州新华学院在岗的教职员工、科研人员。

(二)申请资助的著作必须已经完成80%以上或完稿但未正式出版,字数应在20字以上。

(三)申请人必须是该著作的独立作者或作为署名第一的主要完成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须是广州新华学院。

(四)下列对象不予资助

1. 教学用书、文艺作品集、人物传略、论文集、通俗读物、非学术译著及工具书等非学术著作。

2. 书稿已经出版的学术著作。

3. 已获得学校配套项目经费等形式资助的学术著作。

三、出版要求

(一)通过评选获得资助的著作,原则上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其资助款在科研处审查过出版合同后或收到样书后,由财务处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出版社,一般不使用现金付款。

(二)获得资助的著作,如果发现有抄袭、剽窃等学术腐败行为,科研处将追回资助经费。

(三)获得资助的著作,应在有效位置注明“广州新华学院出版基金资助”字样,未注明该字样者,科研处有权追回资助经费。

四、申报方式

1.填写《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和完整书稿清样的纸质版材料一式2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ojiangzhong@xhsysu.edu.cn

(二)其它可反映该申请著作学术价值的佐证材料一式1(如已发表与该著作研究方向一致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三)材料提交受理时间:20241028日前。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曹老师

 话:020-87211830

 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

附件:

1.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2.广新科研〔2024〕4号-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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