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2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民办高校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现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启动 2024 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3)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 课题立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 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不含 返聘人员)

()凡承担往年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24年度科研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各民办高校应加强对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 传发动、组织管理和项目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依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信誉、申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

(三)申请学校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并责成5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奖励表彰

为保证申报课题的质量,协会将成立课题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组,集中对课题立项和结题进行评审。对于完成结题的课题予以颁发结题证书。根据课题结题情况,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每项优秀课题给予经费补贴2000元。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组于202499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开题报告书(见附件4)

(二)课题组于202412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结项或更改项目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

(三)课题组于2025331日前向协会提交《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和课题研究报告(见附件8)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四)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25331日。

五、申报时限及材料要求

(一)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请的受理时间截止为202447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纸质版材料包括:各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各单位填写的《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由各单位统一汇总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drlyy@xhsysu.edu.cn。(主题标注:“院系名称+2024年民办高校科研项目”字样。)

联系人:黎滟滟        

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20-82676871

 

附件:

1.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申报汇总表

4.开题报告书

5.中期检查报告

6.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7.结题报告书

8.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

科研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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