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商请推荐广东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4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社会学学会成立于1985年,是由广东省内从事社会学理论研究、专业教学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等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省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 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现有体育社会学、海洋社会学、健康研究、潜能开发研究、“三农”研究、低碳生活研究、灾害治理研究、志愿服务研究、姓氏文化研究等 9个专业委员会。根据 《广东社会学学会章程》,本会第七届理事会将于今年任期届满,拟于今年适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第八届理事会。

为更好凝聚社会学领域集体力量,持续增强理事会成 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搭建更高水平的行业交流发展平台,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贡献力量,特商请广东省内及驻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各地市党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有关单位协助推荐本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 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从事社会学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研究和应用工作;(在读研究生也可以申请)

(五)相关教学、研究及应用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彩响;

(六)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本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会员的基本条件:

(二)相关教学、研究及应用成果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社会服务资历;

(四)身体健康,能积极开展正常工作和社会交往;

(五)无违规犯罪记录;

(六)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三、本会的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理事、常务理事的基本条件;

(二)本领域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或社会服务资深专家,相关教学,研究及应用成果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

(三)具备正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社会服务资历;

(四)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职工于20231115900前报送《广东社会学学会会员申请表》(附件1)、《广东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及以上职务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广东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推荐候选人一览表》(附件3),并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zxhxykyc@163.com

联 系 人:潘会然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附件:

1.广东社会学学会会员申请表

2.广东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及以上职务候选人申请表

3.广东社会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推荐候选人一览表


科研处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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