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5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3〕7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指南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11。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涉及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须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10月公示。

(三)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5日12:00前统一汇总后,把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发至联系人邮箱drlyy@xhsysu.edu.cn,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1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黎滟滟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D栋105

 

附件:

 1.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pdf

 2.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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