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6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二、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研究的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四、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五、其他要求

(一)由各单位统一汇总电子版材料,并于2023年3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表格的电子文档(word版)发至指定邮箱drlyy@xhsysu.edu.cn。(主题标注:“院系名称+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规划”字样。)

(二)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其中签字盖章原件两份,复印件两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和纸质原件扫描PDF版本)、课题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

待我处审核电子版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黎滟滟

地址:广州校区教师工作室105/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附件:

 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施行).pdf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doc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xlsx

 

 

                                       科研

2023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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