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20年东莞市优秀社会科学作品、工作者暨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11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标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和社科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东莞市优秀社会科学作品、工作者暨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遴选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条件

(一) 2020年东莞市优秀社科作品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宣传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国防、外交、党建等各方面成就,普及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知识;

2. 具有理论科学创新、内容通俗有趣、形式大众实用的特点,且发行量大,受众面广,在提高公众人文素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读物;

3.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国内出版、发表的著作类和文章类社科作品。其中,著作类包括:国内公开出版或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著作、丛书、套书、选编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丛书、套书需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选。文章类包括: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类作品,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论文、研究报告等。

(二) 2020年东莞市优秀社科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支持东莞社科事业,与市社科联保持工作联系,积极建言献策;

2. 能够积极组织或参与各项社科活动,组织协调出版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科作品1部及以上;

3. 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开展理论研究、政策宣传、社科普及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 2020年东莞市社科普及工作优秀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认真落实年度全市社科普及工作总体要求,广泛宣传《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机构中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社科普及工作,落实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广泛开展普及活动;

2. 2020年开展社科普及理论研讨、讲座、咨询、培训、展览、竞赛、展演、巡讲、宣讲等全市或区域性社科普及活动3次及以上;

3. 社科普及活动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并对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到位,影响广泛;

4. 积极组织或参加市一级社科普及周活动。

三、 组织方式

申报个人及单位填写相应《申报表》,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及修改,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3日12:00前统一汇总后推荐提交我处。电子版申请材料(word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提交我处办公室。申报优秀社科作品的申报人需连同优秀社科作品的纸质样品一并提交。

原则上曾被遴选为国家级、省级优秀社科作品、工作者和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先进单位的,不列入此次推荐范围。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办公楼316室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0年东莞市优秀社会科学作品、工作者暨东莞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2. 2020年东莞市优秀社会科学作品申报表

3. 2020年东莞市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申报表

4. 2020年东莞市社科普及工作优秀单位申报表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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