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7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2.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1.重点平台:

(1)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可申报1项;

(2)以下类别的科研平台可申报1项:

①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②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③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④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创新团队项目:不超过2项。

3.重点领域专项:不超过12项。

4.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不超过8项。

(各专项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三、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平台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填写相应申请书,并上传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至申报系统。

四、时间节点

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公示及修改,请二级单位在2021年5月20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发至联系人邮箱409943053@qq.com,逾期不接受申请。届时我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在公示后上报。


联系人:黎滟滟

联系电话:020-87211830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1: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pdf

3. 附件2:2021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4. 2020年申报书(供参考).rar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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