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2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 号),现就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申报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4日前完成电子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报人要严格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条件申,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将优秀成果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caojiangzhong@xhsysu.edu.cn

3.通过学校评审的成果,申报人于5月10日完成通用项目的电子材料的系统提交工作。5月14日-5月16日,教育厅进行电子材料审核,提交教育部,5月17日申报人重新登录系统下载最终版材料(带正式水印版本),签字盖章后,只需重新在系统上传电子材料签字盖章页。

4.申报人于5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5.电子版材料提交系统(https: /iybkiglmoe.edu.cn/kipi )

四、材料报送

提名表连同有关附件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装订成册报送科研处。专用项目提交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

 

附件:

1.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docx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3.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科研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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