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及组织推进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2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鼓励我校教职员工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仍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升自我,充分体现努力奋进、有担当的精神,特制定了此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仅限在新冠疫情期间(202011日至831日),科研项目申报数量、论文投稿数量及开展学术活动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分评选。

(一)科研项目申报:以我校在岗教职员工为项目负责人,且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为依托单位;

(二)文投稿:以我校在岗教职员工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奖项类别

(一)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授予在抗击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的个人,6名

(二)组织推进奖:授予在抗击疫情期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努推进科研发展的集体,3

三、评选程序

(一)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推荐申请:各二级单位推荐2-3人,被推荐人填写《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评分表》(附表1)(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由二级单位审查、填写《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推荐名单》(附表2)(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一同提交学科与科技管理处(以下简称“科技处”);

(二)织推进奖申请:二级单位填写《组织推进奖评分表》(见附表3)交科技处;

(三)审核阶段:科技处根据提交的材料分类进行审核统计;

(四)审议阶段:科技处将统计评分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讨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公示阶段:最终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评选结果。

四、申请时间节点

各二级单位于2020941700前将《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评分表》、《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推荐名单》及《组织推进奖评分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至联系人邮箱(1042824594@qq.com)。无需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曹将忠

联系方式:020-87211830


附件:

1.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评分表.docx

2.科研工作教师奋进奖推荐名单.docx

3.组织推进奖评分表.docx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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