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30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0]391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

广东省科技奖励为提名制,我校项目通过广东省教育厅提名,项目申报选择“单位提名”方式。申报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突出贡献奖:提名在我省长期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其工作单位应在广东省内。

2. 自然科学奖: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并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85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3. 技术发明奖:提名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并且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提名项目中的排名优先)。

4. 科技进步奖:提名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5. 科技合作奖:提名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且工作单位在境外(或省外)的个人或注册地在境外(或省外)的组织。

6. 提名者可提名外籍科研人员参加自然科学奖评审。所提名的外籍科研人员应在广东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广东省内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7. 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1次。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无论排名先后,无论奖项类别,均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参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8.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被提名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9. 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10.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185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85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整体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8531日前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1.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论文专著公开发表、行政许可审批或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以上”的限制,第一完成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作为附件。

12.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其个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并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13. 已提名的项目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提名单位发函(或提名专家签字)并经省奖励办同意后,可撤销项目提名。

14. 提名者、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符合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二) 填报要求

1. 202087日前,请各填报人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按照《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6)的要求填写或审核。提名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并将提名书及《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填报人填写完成后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经提名者最终审核后,填报人才能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3. 书面提名书制作及提交要求

(1)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2)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提名专家、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3)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4) 请828日前将书面提名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文档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方式:85308207@qq.com020-3720657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

 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5.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

 6.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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