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1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分类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1〕414号),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结合我省未来一个时期水利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项目研究,促进我省智慧水利基础设施转型升级,为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高水平科技支撑,2021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性项目2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包括“重点研究方向”和“重点命题题目”。每项重点研究方向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每项重点命题题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三年。2021年度重点项目如下:

重点研究方向:

1.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

2.水旱灾预警、预报、调度和防御技术研究及应用。

3.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管控和水量水质联合优化调度技术研究及应用。

4.河湖保护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5.水利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6.数字江河感知新型传感技术、探测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

7.水利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

8.节水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

重点命题项目:

9.广东省水公共安全策略研究(全方位研究全省水资源、水灾害、水环境、水生态相关的水公共安全问题,提出指标评价体系和系列应对措施,形成系统的应对策略。)

10.防洪防涝防风暴潮精准预警预报系统融合技术及产品研究。

(二)一般项目

2020年度一般性项目围绕下列方向开展:

1.有关“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体制、制度、机制、方法、标准、规范研究及应用。每项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水利、水利工程、万里碧道、取水计量等方面相关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

2.结合广东省水利行业工作中的实际科技需求,研究解决具体科技和工程技术问题。每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3.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其中,水利部发布的2020年度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将获优先选择权。每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申报该方向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与广东省内有推广应用实际需求的水利行业有关单位联合。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现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申报2021-2023年项目,其申报新项目可参与评选,符合条件的列入项目库,但只有在完成现有项目的前提下,其申请的新项目才能安排立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是技术攻关或科技创新性质,建设项目中提炼出来的技术攻关或科技创新研究内容可以作为科技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但应避免把建设项目(含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当成科技创新研究项目申报。

(三)产品研发性质的项目自筹配套资金不得少于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其他项目能自筹配套资金的将在立项时优先选择。有自筹配套资金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配套资金投入承诺函,说明自筹配套资金的来源和办法,承诺为项目自筹配套资金和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建立财务专账,统一接受项目审计并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申报项目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分别出具承诺函。

(四)除申报推广应用类项目之外的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五)承担省级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

(六)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附件6):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属于重点研究方向范围的,自拟题目和研究内容,不能直接采用重点研究方向名称作为项目名称。

2.申报重点命题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重点研究方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实施期间必须在职。鼓励和支持高水平研究团队中有著名专家、院士参与的项目。

3.无关附件不需提供,例如论文复印件,以往业绩等证明材料。申请书所附附件页数不超过10张。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一)申请创新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经费预算》《科技查新报告》《绩效指标表》《入库信息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

(二)申请推广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推广项目的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成果报告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同意书(该同意书由广东省内接受推广单位提供)等材料。

(三)申请配套项目应提交原项目申请书、批准项目的立项文件、签订的合同书以及项目实施工作大纲等材料。

(四)提交方式

请负责人于2020年7月15日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的word版)发至联系人邮箱409943053@qq.com,经我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四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黎滟滟

联系方式:020-87211830,409943053@qq.com

 

附件: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项目入库申报指的通知

附件1:2021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21).doc

附件3:申请经费预算(2021).xls

附件4:项目库信息录入表(2021).xlsx

附件5:2021年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水利科技创新项目).xls

附件6: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2021).doc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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