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外语信息化专项”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4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外语信息化专项”申报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外语信息化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基于信息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教育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外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教育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复合型与复语型人才培养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混合式英语教学模式研究,高校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与学习策略培养研究,高校外语类慕课建设与应用研究,高校外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高校外语数字化教学管理平台应用研究,基于数字平台的英语测试与评价研究,基于数字平台的英语写作教学与评价研究,大数据分析在外语教学与研究中的应用研究,高校外语教师在线教学设计能力研究,高校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051日(不含)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可以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若结项成果被判定为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资格。

(五)申报本年度外语信息化专项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

(六)每个单位限报2

(七)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信息化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论文须包括已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三、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立项18项,其中,重点课题6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12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四、申报时间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本专项限定我校上报两项,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及修改,请在2020618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纸质版材料待通过评审及公示后另行通知提交。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外语信息化专项”申报通知

  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

  3.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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