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1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财政厅下发《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申报的通知》(粤财办函〔2020〕13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经济师以上职称(或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从事财经领域实务工作,或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二) 申报人可根据30个研究选题(详见附件2),围绕选题目的和研究要点,结合自身研究方向,确定一个选题并进行申报。申报人应注重关注财政改革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突出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实践,围绕研究要点认真研究、深入探讨,提高研究质量、强化实用价值。

(三) 本批次课题管理将突出结果导向,强化过程管理,部分对于课题研究过程有特别要求的选题已加以标注(详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课题申请者下载并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在2020年6月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并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以便学院按时上报。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申报的通知

2. 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选题

3. 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立项申请书

4. 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二批)申报信息表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0年5月11日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