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财政厅下发《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的通知》(粤财办函〔2020〕11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经济(会计)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从事财经领域实务工作,或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二) 申报人请围绕下述研究范围(详见附件1),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及自身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选题不局限于所列范围,申报人可结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立足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政策等角度自行选题申报:
1.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2. 大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3.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4. 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5. 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6. 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7.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8.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预算管理改革向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发展。
9. 推进财政制度创新。
10. 其他与财政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选题。
二、申报程序
课题申请者下载并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在2020年3月24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联系人邮箱,并于4月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以便学院按时上报。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方式:85308207@qq.com
附件:
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的通知
2. 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请书
3. 2020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申报信息表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