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05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广东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 项目分类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1414号)、《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科技发展规划(2013-2020 年)的通知》(粤水科技〔201310 号),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结合我省未来一个时期水利重点工作,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水利业务深入融合,加快提升我省智慧水利水平,2020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大专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性项目3类。

我校可申请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性项目:

(一) 重点项目

每个重点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三年。2020年度重点项目围绕下列重点研究方向开展:

1. 用于河湖涉水要素感知、或水利工程安全要素感知、或水岸边坡安全稳定感知的新型传感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

2. 面向河湖涉水业务及水利工程管理业务的大数据分析处理、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

3. 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空间构建研究。

4. 洪水预报和防洪调度新技术研究及其应用。

5. 广东省河长制湖长制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应用。

6. 节水新技术研究及其应用。

(二) 一般项目

2020年度一般性项目围绕下列方向开展:

1. 有关“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体制、制度、机制、方法、标准、规范研究及应用。每项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

2. 结合水利行业工作中的实际科技需求,研究解决具体科技和工程技术问题。每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3. 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每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申报该方向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与有推广应用实际需求的水利行业有关单位联合

二、 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 现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申报2020-2022年项目,其申报新项目可参与评选,符合条件的列入项目库,但只有在完成现有项目的前提下,其申请的新项目才能安排立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年申报资格。

(二) 除申报推广应用类项目之外的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查新报告可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开具,如广东省科技图书馆等。

(三) 承担省级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

(四) 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

1. 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和支持高水平研究团队中有著名专家、院士参与的项目。

2. 无关附件不需提供,例如论文复印件,以往业绩等证明材料。申请书所附附件页数不超过10张。

3. 重点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低于2篇,一般性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低于1篇等。

三、 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一) 申请创新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经费预算》《科技查新报告》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

(二) 请推广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推广项目的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成果报告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同意书(该同意书由技术成果推广依托工程的项目业主提供)等材料。

(三) 申请配套项目应提交原项目申请书、批准项目的立项文件、签订的合同书以及项目实施工作大纲等材料。

(四) 提交方式

请负责人于2020年3月 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经我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方式:020-3720657285308207@qq.com


附件:

1.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2. 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3. 申请经费预算

4. 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0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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