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07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的公告》,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公告》及相关管理办法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 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 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 资助经费标准

1. 重点课题。以全面依法治省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为研究对象。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2. 专项课题。以全面依法治省重大专项工作为研究对象。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 一般课题。其他研究课题为一般课题。对一般课题,冠以“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名称,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二、 申报条件

(一)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三) 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 申报要求

(一) 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二) 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三) 课题题目:《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指南目录》为课题的研究范围,申报题目原则上从《指南目录》所列研究范围中选择并可以对研究范围进行具体化;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指南目录》限制。

(四) 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五) 课题的研究期限为半年

(六) 正在承担国家或广东省同一或类似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七) 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省委依法治省办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省委依法治省办课题。

各申请人填写《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于20191113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待审核完成后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室)。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方式:020-3720657285308207@qq.com


附件:

1.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的公告

2. 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课题研究指南目录

3. 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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