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征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13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了《关于征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第一批)的通知》(穗工信函〔2019145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入库基本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学风严谨。

(二) 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 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四)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含)。

(五) 从事专业相关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生产性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产业集聚、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资源与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更新、工程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工业和信息化技术领域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行业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六)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近3年仍从事该专业领域相关工作。

(七) 工作单位为企业且不具备第六点资格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3年担任市级或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技术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以上职务。

2. 3年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

(八) 从事财务或审计工作的,熟悉企业会计准则。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含)不受第六点资格的职称条件限制。

(九) 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院士、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行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

(十) 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 推荐入库程序

由学校统一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入库的专家请交纸质材料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 时间节点

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在2019822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04/316)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第一批)的通知

2. 专家入库申请表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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