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3 点击数:

科技〔2019〕8号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已于2019年4月正式展开。为更好地开展评选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评选材料提交事宜做以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科学研究成果得分情况表填写补充说明

(一)将科学研究成果得分情况表的最后一列“主持在研及立项项目”修订为“2018年立项项目”,只填写2018年度科研立项项目,不含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二)本单位教职工人数包括专职老师、聘任兼职老师(学科带头人、客座教授)、行政人员。

二、佐证材料

请提交科学研究成果得分情况表(含电子版及纸质版)的同时,附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时间

本次“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材料提交时间延期到6月10日,请各参选单位在6月10日之前将评选材料上报。

联系人:李秋娴,联系方式:020-87211830,690774472@qq.com


 附件: 【补充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2019.6.3.docx

        科技[2019]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科学研究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9年6月3日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