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子规划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2 点击数: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关于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东社联通〔2019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子课题指南(参考选题)

1. 东莞深度参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研究

2.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研究

3. 东莞红色基因传承与红色文化弘扬研究

4. 东莞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研究

5. 东莞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研究

6. 东莞推动滨海湾新区建设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研究

7. 东莞TOD综合开发项目香港城建设与开发研究

8. 东莞基层社区组织转型与发展研究

9.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10. 东莞干部队伍心态现状分析研究

11. 东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12. 东莞打造粤港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研究

13. 东莞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14. 东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研究

15. 东莞持续推动次发达镇村加快发展研究。

课题负责人可直接申报子课题,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 课题申报条件

(一) 本次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二) 本次课题立项分资助课题和自筹课题,资助金额1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不超过20项。自筹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筹集,根据课题质量立项,数量不设上限。

(三) 课题研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东莞市委全会和两会的具体部署,围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战略任务,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及内容重复申报。

(四) 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原则上要求6个月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字数1.5万字以上。

(五) 每个课题确定一位课题正负责人及一位副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需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身体素质。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水平,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1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子课题。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由各申请单位汇总提交申请书及《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名单一览表》。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及修改,请在201942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东社联通〔2019〕4号:关于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子规划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2. 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3.  东莞市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名单一览表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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