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粤教科办函〔2019〕23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 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 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 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 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教师以原有账号登录,未有账号的请向联系人获取。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根据《通知》,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不超过1项。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修改及公示,请在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版提交时间待通过公示后打印提交。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9年3月1日